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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lected Category: iVIP紅利計畫 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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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設立精神:鼓勵開分店。 
* 獎金領取條件:不限。




VIP經紀商:親自推薦一位「VIP經紀商」加盟付費購買尊爵型平台,可獲贈 1000 PV,還可領取1000元獎金。


* 加盟紅利

自己加盟時 紅利積分 現金回饋
選擇尊爵型平台(VIP經紀商) 2500 PV


* 推薦獎金

您的身份 推薦分店選擇 紅利積分 現金回饋
VIP經紀商 智慧型平台 X X
尊爵型平台 1000PV 1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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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獎金計算請參下圖:
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為一週期,稱之為工作月。

舉例說明:6月16日至7月15日我們就稱之為第 6 工作月,7月16日至8月15日我們就稱之為第 7 工作月,依此類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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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直屬:
請參照下方圖示,所有會員的第一階層只分「左」與「右」兩個位置。「小麗子」位於小猴子的左邊,「小可愛」位於小猴子的右邊,即指「小麗子」直屬於小猴子的左邊,「小可愛」直屬於小猴子的右邊。

因此,「小麗子」就是小猴子的左區第一階層,自「小麗子」以下的所有分店,皆屬於小猴子的左區。「小可愛」就是小猴子的右區的第一階層,自「小可愛」以下的所有分店,皆屬於小猴子的右區;當小猴子推薦了「會員3」,就必須放在第二階層之後。
請參考以下圖例說明:



* 排定直屬:
延伸上面的說明,每位會員都位於直屬的「左」或「右」的位置。因此,當小猴子親自推薦的「會員3」加盟時,由於小猴子的第一階層位置已滿,因此只能放在第二階層;若小猴子是經紀商,則可自行排定「會員3」的直屬位置。
以上圖來說,小猴子將「會員3」的位置放在「小麗子」的左邊,則「小麗子」就是「會員3」的直屬,而「會員3」則是「小麗子」的左區分店,也同時是小猴子的直營分店。
PS:系統會記住「會員3」是小猴子親自推薦的,無論排在第幾階層,「會員3」都是小猴子的直營分店。

* 推薦人:
小猴子親自推薦「會員3」加盟,則小猴子就是他的「推薦人」;而「會員3」就是小猴子的「直營分店」。

* 階層:
「小麗子」和「小可愛」是小猴子的第一階層;「會員3、4、5、6」都是小猴子的第二階層,依此類推。

* 直營分店:
小猴子親自推薦的「VIP會員」或「VIP經紀商」都是小猴子的「直營分店」。

* 轄下分店:
小猴子以下所有「VIP會員」及「VIP經紀商」稱之為小猴子的「轄下分店」(包含親自推薦及非親自推薦的)。

* 紅利積分:
「紅利積分」是「VIP紅利計劃」裡計算獎金的單位,它並不等值於現金;「紅利積分」是用來計算您或您轄下分店會員所創造的業績值,它的單位為「PV」。

商品成交後可得的「紅利積分」請對照「VIP資訊管理中心」內的「紅利積分對照表」,若該廠商的商品設有紅利積分時,只要以您的授權碼完成交易,即可累計 該筆訂單成交的「紅利積分」,凡符合VIP紅利計劃裡六大獎金的任一項獎金領取標準時,即可於當工作月獎金發放時領取該筆獎金。

* 本店積分:
凡當工作月經由您的VIP Mall網站消費所產生的「紅利積分」,或者以您的授權碼所記錄的任一筆訂單成交後所產生的「紅利積分」,全部累積的總PV值簡稱您的「本店積分」(註:每個工作月重新累積,不含轄下分店的積分)。

* 右區積分:
如上圖「小可愛」及「小可愛」轄下分店所產生的「紅利積分」,就是小猴子的「右區積分」,無限階層累計至達平衡標準時重計。

* 左區積分:
如上圖「小麗子」及「小麗子」轄下分店所產生的「紅利積分」,就是小猴子的「左區積分」,無限階層累計至達平衡標準時重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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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紅利特色
1. 人性化:以互助為設計基礎。
2. 低門檻:第1、2、3項獎金無業積要求,第4、5、6項獎金低業積要求。
3. 很輕鬆:可以有獎金後再決定是否達成業積要求,且永遠不降級。
4. 高回饋:每筆成交訂單的廣告收入,提撥72%做為紅利。
5. 很公平:沒有先來後到,收入多寡與是否努力經營有關,與加盟先後無關。

* 領獎資格VIP會員已於2005-07-15不再開放新申請
1. 第1~4項獎金「VIP會員」及「VIP經紀商」均可領取。
2. 第5~6項獎金,僅「VIP經紀商」可以領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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